美國移民 America

美國移民

美國移民EB-1A或EB-2國家利益豁免

職業移民,分為EB-1到EB-5。其中不需要投資、不需要雇主擔保和勞工證的只有EB-1A(各行各業的傑出人才)和國家利益豁免NIW(高學歷或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人士)。其中,國家利益豁免NIW相比EB-1A條件低很多。
美國EB1A或NIW適合的行業
藝術-畫家、攝影師、雕刻家、音樂家、演唱家、作曲家、作家、書法家、導演、演員、編劇、模特兒、舞蹈家等
科學-尖端學者、科研人員、課題研究專家、專科醫生、高級軟體工程師、發明家等
教育-校長、著名教師、大學教授、高等教材撰寫人、學術輔導專家、語言培訓師、其他高級教育、或教育管理人才等
商業-取得突出商業成就的企業人才:高管、企業主、公共關係專家、其他為公司取得重要成就者、表演票房或藝術展出表現傑出者等
體育-各類運動員比賽或表現傑出、教練、專業體育賽事裁判、武術家等(如:太極大師)


EB-1A或EB-2NIW(國家利益豁免)

職業移民,分為EB-1到EB-5。其中不需要投資、不需要雇主擔保和勞工證的只有EB-1A(各行各業的傑出人才)和國家利益豁免NIW(高學歷或擁有豐富從業經驗的人士)。其中,國家利益豁免NIW相比EB-1A條件低很多。

美國EB1A或NIW適合的行業
藝術-畫家、攝影師、雕刻家、音樂家、演唱家、作曲家、作家、書法家、導演、演員、編劇、模特兒、舞蹈家等
科學-尖端學者、科研人員、課題研究專家、專科醫生、高級軟體工程師、發明家等
教育-校長、著名教師、大學教授、高等教材撰寫人、學術輔導專家、語言培訓師、其他高級教育、或教育管理人才等
商業-取得突出商業成就的企業人才:高管、企業主、公共關係專家、其他為公司取得重要成就者、表演票房或藝術展出表現傑出者等
體育-各類運動員比賽或表現傑出、教練、專業體育賽事裁判、武術家等(如:太極大師)
EB-1A或EB-2NIW分別說明如下:

EB-1A因辦理費用低、條件寬鬆、直接拿綠卡,近年來EB1A已成為移民美國的熱門通道。與EB5投資移民不同的是,EB1A主要看個人能力,但是也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高不可攀,不一定獲得國際大獎或多高的文憑,只要有一技之長如研究人員,醫生及其它工程技術人員,就有機會移民美國。

申請EB1A需滿足的「十選三」要求:

1. 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 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

3. 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外籍人士及其相關工作;4. 評審所屬行業內他人工作;

5. 在本行業內有重大貢獻;                          6. 著作在國內外刊物上刊登;

7. 主要作品在藝術展覽中展出;                      8. 在知名機構/團體中擔任領導或要職;

9. 享受高薪;                                      10. 在表演藝術上獲得商業成功。

EB-2NIW國家利益豁免” 是一種基於個人成就的綠卡申請途徑,屬於職業移民裡的第二優先(EB-2)如果申請人所從事的工作有利於美國某方面的“國家利益”,並且在該領域有很好的工作成就,就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這一申請類別通常適用於博士後和博士研究生,但是也可以適用於其他在科學,藝術,及商業等方面有優秀才能的人士。

國家利益豁免”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工作有重大意義;2.工作帶來的利益是全國性的;3.證明它對美國帶來的貢獻超過其他美國人。

EB-1A和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條件差不多,這兩個項目有什麼差別嗎?

  • EB-1A是屬於EB-1類別,而NIW是屬於EB-2類別,EB-1需要的條件比EB-2的條件高很多。

  • 國家利益豁免比EB-1A可以申請的範圍更廣,條件要求比EB-1A低很多,很多在讀博士,優秀美國留學生都可以申請。

  • EB-1A要去證明申請人是行業傑出人才,而國家利益豁免是要證明申請人對美國具備國家利益以及優於大部分同行,所以不用申請勞工證。根據經驗國家利益豁免NIW的成功率比EB-1A高!

  • EB-1A至少要滿足三條去進行論證,而NIW是不需要,申請人只要提供證明就OK。

  • EB-1A看重客觀材料的舉證,國家利益豁免NIW看重主觀性的描述,對於申請信和推薦信的要求更高,所以有經驗的律師才更清楚如何利用客觀證據去說明其主觀性的東西。

例如:一個畫家能符合EB1A的要求,卻不符合NIW的要求。因為畫畫本身很難和NIW的國家利益扯上關係。如果行業和NIW有很強的聯繫,在EB1A不夠條件下,NIW卻會獲得移民局的批准。

EB-1A或EB-2NIW申請過程

人在美國,在遞交I-140申請時,同時遞交I-485永久居民身分申請,這還同時包括了工卡及旅遊證的申請。 申請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同時遞交I-485。(中國出生要等四年多的排期)。

人在台灣,分兩步進行。第一步:向移民局遞交I-140。取得I-140,批准書送交NVC(美國全國簽證中心)第二步:免排期,領事館(AIT)收到NVC的材料後會在6-8個月約面談。簽發移民簽證。

申請期間: 收集文件3-6個月。審理時間5-8個月(EB1A若加急另付$141015天內就可以回覆)

應備文件:依個人狀況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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