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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投資移民EB5-惠安移民

美國移民關於移民美國的投資移民條件絕對是移民美國前需要了解的事,清楚地審視自己符合哪些投資移民條件,該遵循哪種移民美國的途徑,就能大大的提高成功移民的機率,想掌握最新的美國移民條件資訊,就讓美國移民領域專業的惠安移民團隊為你解答。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函
美國移民關於移民美國的最新消息:前往>>移民局即將漲價 EB-5收費或將翻倍

申請人要在美國開辦一間新的企業,創造至少10個工作職位給沒有親戚關係的人。資本金額80萬美元或105萬美元,視工作所在地的失業率高低而定。(佔移民總數比例7.1﹪)

 

*其中EB-5的條件要求

1.無英語能力要求

2.無年齡限制

3.無學歷要求

4.無管理經驗或商業背景要求

只要投入資金美金約80萬元以上,便可取得居留證

 

*EB-5區域中心

美國政府藉由EB-5區域中心的商業計劃必須獲得美國移民局的核准方可推出,因此區域中心將合理確保直接或間接創造就業機會,以符合移民法的規定,再提供移民申請人藉此辦法申請美國移民。

 

*公民條件

持有永久居留權5年內居住滿2.5年,可申請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後,最好再多住1年(可從取得EB-5赴美報到時起算)。取得綠卡後,得每半年回美國一次,否則綠卡可能被取消。

 

*申辦對象

1.夫妻淨資產超過百萬元;或近2年個人總收入超過20萬美元;或2年兩人總收入超過30萬美元。

2.夫妻及21歲以下之未婚子女;或適合18歲以上便可單獨辦理

3.合法的80萬或105萬美元的來源證明。

 

*申辦流程   (案件流程時間需依實際情況而定)

申請文件/投入資本金>投遞I-526申請—--> I-526許可----->
--->收到AIT面談郵包(內有DS203表、DS2001體檢表)-->AIT面談-->
--->180天內赴美報到-->2年有條件綠卡-->I-829申請消除條件-->永久居留權(綠卡)


*申請I-829 (取消條件)

I-829是EB-5簽證程序的最後一步,它會把2年的臨時綠卡變成美國永久綠卡。I-829包括證明申請人滿足了所有移民局(USCIS)的EB-5移民計劃所要求的材料。當I-829被批准後,投資者、配偶和他們21歲以下未婚子女就可以免除附加的條件在美國無條件的永久居住。
 
一、何時要提出申請?
必須在2年有條件永久居住限期的90天內提出申請I-829,否則會對正式綠卡申請有負面影響。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區域中心)需配合律師、提供投資人移除條件所需要的相關文件。
二、I-829申請應提供的資料?
 
1.投資者所有EB-5家人的永久居民卡影印本
2.提出聯邦稅表以證明商業實體的創立
3.提出審計過的財務表,銀行單據,證明資金已被注入投資
4.提出銀行單據;合約;營業執照;聯邦稅表等證明商務實體在2年有條件居住時的可持續性
5.提出工資記錄;相關稅務文件證據證明滿足創立職位的要求並且投資跟隨商業計劃書進行
6.去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提取指紋、簽名、和拍照
7.如果申請人有案底的話必須提供相關法律文件
在I-829申請審核過程中,申請人仍處於附條件合法居民狀態,即便I-829申請未最終決定前附條件綠卡已到期,申請人仍處於附條件合法居民狀態。一般來講附條件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延期一年直至I-829申請受到美國移民局的最終批准通過。
8.繳交申請費用:是$3750加上$85的生物識別費用,交由移民律師協助提交。
9.申請處理過後USCIS可能要求面試或者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資料。
 
三、I-829提出申請後應注意?
依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日前公告I-829的處理時間是在25.1-26.3個月。但是臨時綠卡只有2年的效期,所以I-829提出申請後應注意:
1. 提供住在美國的有效聯絡地址(發面談通知或決定蓋章的移民局)
2. 去住處附近的移民局辦事處預約面談,護照上加蓋I-551的章,證明在I-829審核期間的綠卡身份。
3. 進出美國海關時,隨身攜帶移民局核發的I-797(申請I-829的送件收據)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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