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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與非美國人的遺產和贈與稅

美國的贈與和遺產稅是相連的,使用聯合稅貸(unified credit),就是算出贈與稅後,減去unified credit. 如果贈與稅少於稅貸,不須繳稅,多的部分要繳稅。....從2013年開始,未用完的免稅額可轉讓(portable)給未亡配偶。贈與和繼承如何免稅?海外贈與和繼承的免稅條件是:......

美國人與非美國人的遺產和贈與稅

 

美國的贈與和遺產稅是相連的,使用聯合稅貸(unified credit),就是算出贈與稅後,減去unified credit. 如果贈與稅少於稅貸,不須繳稅,多的部分要繳稅。如此只要有贈與,就重算一遍,一年一年減除可用的credit。如果生前沒用完unified credit,過世時就用來抵遺產稅。因為Unified credit不容易了解,一般都把它換算成免稅額,稱之為相當免稅額applicable exclusion amount。這個免稅額類似於line-of-credit. 您可以隨時用您的credit line ,用完為止。從2013年開始,未用完的免稅額可轉讓(portable)給未亡配偶贈與和繼承如何免稅?
新移民另一個常碰到的大問題是海外贈與和繼承。當匯款入美國,唯一免稅的是外國人贈與的外國財產。其他借款、還款、投資、生意、工作等都有利息、紅利、和薪資稅的問題。若是透過沒有美國身分的親人把錢轉到美國來,則當心犯洗錢和逃稅罪。
海外贈與和繼承的免稅條件是:
1. 贈與人或被繼承人(過世者)是非居民外國人。擁有綠卡但不在美國定居,也可能當非居民。
2. 贈與的是海外財產或在美國LLC的利益等無形財產。遺留的是海外財產或在美國銀行的存款等。
3. 如果受贈人一年收到所有非居民外國人的海外贈與或遺產十萬美元以上,或收到法人贈與出過一萬美元(隨物價指數調整,2013年是$14,000),則要申報3520表,未報的人,罰款是遺贈金額5%一月,最高罰款25%。
​4. 如果受遺贈後變成有海外資產,則要每年申報外國帳戶和資產。如果是公司、合夥等的大股東(持股10%以上),還要報很多商業的資訊報表。
贈與免稅額(Gift Exclusion)
贈與是否要課稅取決於四種因素:1)贈與人的身分,2)受贈人的身分,3)財產的種類和 4)財產所在地。從表一可以看出,贈與人如果是美國人,那麼全球財產都在贈與稅的課稅範圍內。贈與人如果是非美國人,那麼只有美國的有形財產要課稅。無形財產和非美國財產是免稅的。

1. 年度免稅額每個受贈人計算的,分一般和夫妻免稅額。一般免稅額是一年1萬4000美元(2013/14),按物價指數調整。不管送給任何受贈人都可享受這優惠。夫妻免稅額分兩種,送給公民配偶,無限免稅。送給非公民配偶,免稅額一年$143,000/147,000(13/14)。隨物價指數調整。
2. 終生免稅額是以每個贈與人計算的,美國人和非美國人的終生免稅額不同。美國公民和居民的免稅額是500萬美元,隨物價指數調整。2013和2014年分別為525萬和543萬元。非美國人(非居民外國人),則贈與美國財產,沒有終生免稅額。但非美國人贈與非美國財產或無形財產,則完全免稅。下表從贈與人、財產所在地、和受贈人的角度來分析各種贈與免稅額。
​遺產免稅額(Estate exclusion)
遺產是否要課稅也是取決於四種因素:1)贈與人的身分,2)受贈人的身分,3)財產的種類,和4)財產所在地。從下表可以看出,被繼承人如果是美國人,那麼全球財產都在遺產稅的課稅範圍內。如上所述,美國人(公民和稅務居民)的贈與和遺產的終生免稅額,不管是留給任何公民、居民、或非居民外國人,在2013/4年高達到525/534萬美元,未用完的免稅額還可轉給未亡人。這個法律2013年已經永久化,但超過免稅額部分的稅率,則從35%漲到40%。美國國會已有一個提案,要把遺產的免稅額降低到350萬美元。
(下表是公民和居民的遺產免稅額表。)

留遺產給配偶,要看繼承配偶的身分。遺留給公民配偶或為非公民配偶成立的「合格本地信託(qualified domestic trust, QDOT)」,可無限免稅,否則只能用自己的終生免稅額。「合格本地信託」規定要有美國受託人(trustee),非公民配偶成為公民前,財產不能分配,否則要繳遺產稅。  非美國人(未在美國定居者),在美國的有形財產或無形財產都要課遺產稅,而且遺產稅只有六萬美元免稅額。但非美國人的非美國財產和在美國的portfolio investment,則免遺產稅。Portfolio investments包括銀行和儲貸會存款 (有FDIC保險的存款才算)和保險公司給利息(非股息)的投資。以及專門賣給外國人的債券等。下表比較美國人和非美國人遺產免稅額。房地產是有形財產。 贈予稅用709表及遺產稅用706表報稅。贈予稅每年4月15日前報上年的贈予;遺產稅在財產所有者去世後九個月內報稅,可延期半年。但沒有綠卡的非居民贈予海外的財產給美國人或居民,則沒有贈予遺產稅限制,即贈予再多,贈予者不用繳稅,受益人也不用報收入和繳稅。但國稅局有權將海外合夥人和有限公司的贈予再改變(Re- characterized)為受益人的收入。海外的贈予要由受益人在4月15日前用3520表報上年收到超過10萬元的贈予或遺產。 目前美國只與澳大利亞、奧地利、加拿大、丹麥、德國、芬蘭、法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荷蘭、瑞士、日本和英國等16個國家有贈予遺產稅互免協議(Treaties)。中國雖然目前沒有贈予遺產稅,但很難保證將來沒有。如中國將來實行贈予遺產稅,投資移民綠卡報稅者將面臨雙重課稅,一大半的財產將被「共產」。 贈予遺產稅可通過規劃省稅。如每個人可以贈予無限多的個人在1.4萬元(夫妻2.8萬元)以下免稅,假如夫妻有兩個孩子,贈予每人每年2.7萬元,共5.4萬元,20年就可免稅108 萬元,僅國稅局就可省稅37.8萬元。再有,可以請律師和會計師幫助建立和管理信託基金(Trusts)的形式省稅。現在信託基金比較常用的有:AB信託基金、朝代信託基金、TIP信託基金及人壽保險信託基金等。(摘自kcwcpa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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