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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些所得需要申報?
二、何謂肥咖條款? (FATCA)
三、肥爸條款規定 ( FBAR )
四、稅務處罰
美國肥咖條款應注意事項 摘自美國法律聯營網
剛於 2014 年 7 月 1 日生效的肥咖條款 FATCA 困擾著我們不少在美國境外有資產的華人。其實肥咖條款 FATCA 海外資產需詳細申報但不需繳稅,但要說明資產來源,但資產收益需繳稅。所以您必須向國稅局誠實申報,如不誠實申報則會遭重罰。那麼對於在美境外所得收入,要怎樣申報才算合法呢? 究竟有哪些稅務責任需要瞭解並遵守呢? 以下納稅規定您有必要瞭解:
一、那些所得需要申報?
1.自雇淨收入 (Self-Employed )
A.超過 400 美金需申報社會安全稅
B.收入包括:傭金、版稅、商業收入等
2.全球總收入 ( Worldwide Gross Income )
A.超過以一定金額需要申報。單身:1 萬美金:夫妻聯合申報:2 萬美金。
B.收入包括:薪水、利息、股票分紅、租金收入、資本收益 ( capital gain )。
C.在海外居住超 330 天,海外收入有免稅額,2013 年額度為 9.76 萬美金。
D.無雙重徵稅:向國外政府所繳納的稅金可抵扣美國的所得稅。
3.所得稅的稅率:
A.單身:超過 40 萬美金以上最高稅率為 39.6%
B.夫妻聯合申報:超過 45 萬美金以上最高稅率為 39.6%
4. 海外美國人申報截止日期:6 月 15 日前:可延期至 10 月 15 日
二、何謂肥咖條款? (FATCA)
FATCA 條款要求所有的美國稅務居民和外國金融機構必須向美國國稅局報告其美國客人的帳號資訊,申報的美國以外的資產包括銀行帳戶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公司股份、合夥分紅、人壽保險等。不合作的金融機構若有源自美國的任何收入,包括獲得投資處置收入和來源於美國資產的利息、股息收入,將會被扣繳 30%的懲罰性的所得稅。由此可見 FATCA 的實施,美國國稅局實際上主要約束和打擊的是提供海外帳戶的外國金融機構及擁有海外資產及收入的個人。
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應誠實並及時申報 (在 2015 年 10 月)始為上策。因為海外資產申報並不需要繳稅,只要說明資產來源,但資產收益需繳稅。而如果不主動申報,國稅局也會根據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資訊而得知。若不申報將造成 1 萬到 5 萬美元不等的罰款,甚至可能會造成 50%更多的罰款以及最高 10 年的刑事處罰。
三、肥爸條款規定 ( FBAR )
1.海外帳戶 ( Foreign Account)
A. 所有海外金融帳戶總值在於任何時候超過 1 萬美金需申報,同時帳戶所產生的利息需報稅。
2.海外特定資產 ( Specified Foreign Account)
A.超過一定額需申報。
a.住在海外、單身,年末資產超過 20 萬美金或全年內資產超過 30 萬美金
b.住在海外、夫妻聯合申報,年末資產超過 40 萬美金或全年內資產超過 60 萬美金;
B.海外特定資產包括:
a.海外銀行帳戶 ( Foreign financial accounts)
b.海外投資帳戶 ( Foreign-non-Assets Held For Investment)
c.在海外機構中的外國股票、證券、利息 ( Foreign Stocks, Securities, Interest In Foreign Entities)
3. 申報截止日期:6 月 15 日前:可延期至 10 月 15 日 ( 與所得稅一起申報 )
四、稅務處罰
(一)民事處罰規定
1.未申報海外帳戶、金融、資產等資訊
A.未申報-海外超過 1 萬美元的金融帳戶 (FBAR)
a.故意不報,處罰 10 萬美金或帳戶金額的 50%,二者選較高值
b.非故意不報,處罰 1 萬美金
B.未申報-海外特定資產 ( 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 )
a.每個帳戶分別處罰 1 萬-5 萬美金,或
b.全部帳戶金額最高值的 50%,二者選較高值
C.未申報-信託以及赠與資產 ( Trust and foreign gifts )
a.處罰 1 萬美金,或
b.總額的 35%,二者選較高值
D.未申報-個人擁有海外公司控股超過 10% ( Foreign corporation ):處罰 1 萬美金
E.未申報-個人資產轉移到海外公司 ( Transfer property ):最高處罰 10 萬美金
F.未申報-個人擁有海外合夥資訊 ( Foreign partnership ):最高處罰 10 萬美金
2.未繳稅:將處罰應繳稅金的 25% 加利息
3.未納稅:將處罰應繳稅金的 0.5%-25% 加利息
4.未繳付預估稅:將處罰應繳稅金的 20%-40%
5.稅務欺詐:將處罰未繳稅金的 75%
(一)刑事處罰規定
1.逃稅,高達 25 萬美金的罰金和 5 年監禁
2.報假稅,高達 25 萬美金的罰金和 3 年監禁
3.未報稅,高達 10 萬美金的罰金和 1 年監禁
4.未報 FBAR,高達 50 萬美金的罰金和 10 年監禁
5.欺詐退稅,高達 25 萬美金的罰金和 10 年監禁
美國稅收政策複雜多變,對於對美國稅收制度瞭解尚淺並將在美國投資的您,可能會感到十分困惑。另外不論是何種類型的移民,大多數都會存在海外資產申報問題。海外資產申報及所得收入報稅不只是一個單純的報稅問題,遺涉及到投資、財產轉移、贈與、民事及刑事責任複雜問題,所以在申報海外資產及收入時,建議最好諮詢的專業律師和會計師,做好長期稅務規劃建構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