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 America

美國移民

美國條約商人(E-1)及條約投資人(E-2)簽證

與美國有商業貿易及航海協定的國家的公民來美國進行相當規模的貿易,包括科技,服務與貿易等,並且主要是經營美國與協定國之間的貿易,或是在美國發展和經營一個其投資的企業,或是正在美國進行相當規模的投資,就可以申請E1(條約商人)和E2(條約投資者) 簽證。 E 簽證持有人只要保持其在企業中的身份,他就可以在美國一直居留下去且免交海外所得稅,到期之後再續簽即可。

*申請人可以與其家人(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不論國籍)一同申請。

  美 國 條約商人E1/條約投資人E2/公司內部調派人員L1  簽 證 

針對商務活動,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於持有商務性質簽證的外國人,在該國從事商貿活動一段時間後,會有機會接受永久居留權,或公民權的申請。也就是從非移民性質的商務簽證,轉為移民性質的永久居留權、公民權等。
E-1/E-2 簽證即針對與美國有商業貿易及航海協定的國家公民,來美國進行相當規模的貿易,包括科技與服務等貿易,並且主要是經營美國與協定國之間的貿易,或是在美國發展和經營一個其投資的企業,或是正在美國進行相當規模的投資,就可以申請 E-1(貿易)和 E-2(投資)簽證。E 簽證持有人只要保持其在企業中的身份,即可在美國一直居留,到期之後再續簽即可。
簽證優勢
1. 沒名額限制,在台灣 AIT 送件申請,取得時間只要幾個月。
2. 在簽證有效期內自由進出美國,沒有移民監的限制,又可轉換為永久居留權。
3. 美國以外地區之收入及資產,不必納入每年之課稅範圍。
4. 配偶及 21 歲以下未婚子女均可合併申請,可在美國學習和工作。
5. 子女可享受高中以下公費教育,或視同當地居民的較低學費。
簽證種類
E-1 簽證:協定國商人(Treaty Trader)在本國的公司其外貿主要是和美國往來,佔 51%以上的營業額。
E-2 簽證:協定國投資者(Treaty Investor)在美投資 15 萬以上,只要是營業中的,即使是新的、在籌備中的亦可。
L-1 簽證:本國和在美國的母或子公司間人員的轉移,雖然是屬於非移民簽證,但其精神是只要商貿在持續活動,則簽証持有人及家屬就可以留在美國以維持該商貿活動的運轉。

申辦對象
E-1 簽證: 是為外國人其本國與美國有契約關係前往美國,從事美國與其本國之間的貿易往來所提供的簽證。E1雇員必須具有主管的職位或具有成功管理企業的特殊才能。E1 簽證有效期為兩年並可以永久延期。
E-2 簽證: 是為了便於外國人進行美國與其本國之間的國際貿易和投資所提供的簽證,5 年效期,可延期。
L-1 簽證: L1 簽證是為跨國公司具有特殊技能的主管人員(最長七年)或雇員(最長五年),由國外的公司轉到美國的分公司工作所提供的簽證,簽證同時也可以用作經理或主管人員前往美國開設新的分支機構。 L1 的有效期為三年並總共能夠延期五年。(新設公司只能獲得 1 年的簽證)
E-1/E-2:簽證的配偶和未滿 21 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請進入美國並居住,子女亦可在美國免費受教育。
L-1: 簽證的配偶和未滿 21 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請進入美國並居住,本人及配偶都可以申請工作簽證,子女亦可在美國免費受教育。
應備文件
A. 準備美國公司文件(或由律師/會計師代為設立美國新公司):
1.美國已設公司者(E2,L1):請提供美國公司章程、股權證明、營業執照、公司租約、組織圖、稅單、財務
報表、營運計畫書、公司活動證明如公司廣告、提單及營運紀錄等。
2.建立美國新事業者(E2,L1):請提供營運計畫書、資金來源說明、公司租約、及銀行匯款證明。
3.若是擁有台灣事業者(L1):請提供台灣公司的 3 年財務報表、收入納稅申報單、證明至美國公司之資
金匯兌文件及營運紀錄等。
B. 準備個人文件:護照、美國公司服務證明、申請人及負責人個人履歷、收入證明、資金來源及匯款證明、結婚證書、子女出生證明。
所需費用
1. 簽證規費: USD $205 簽證申請費 (每人) *以 AIT 公告為準
2.
E 1/E 2/L 1 律師手續費 : USD $5,000 其中 USD $3 ,000 不退,每增加 1 人,費用增加 美金 1,500)​
3. 商業計畫及雜支費: USD $ 3,000 (翻譯、認證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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