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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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稅制

加拿大主要的稅種有銷售稅、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加拿大實行聯邦、省(或屬地)地方三級徵稅制度,聯邦和省各有相對獨立的稅收立法權,地方的稅收立法權由省賦予。省級稅收立法權不能有悖於聯邦稅收立法權。加拿大屬聯邦、地方稅收分權型國家,類似於美國。

從稅種劃分方面來看,聯邦層面徵收的稅種主要有聯邦所得稅、聯邦貨物服務稅、消費稅、關稅、聯邦資本稅等

省級層面徵收的稅種主要有省所得稅、省銷售稅、省資本稅、不動產轉讓稅、資源稅等

 

加拿大主要的稅種有銷售稅、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1、銷售稅(聯邦商品服務稅GST or統一銷售稅HST+省銷售稅PST)

商品服務稅﹙GST﹚,類似於台灣的加值營業稅,如果企業一年營業額在30,000加元以下,可以不註冊,否則每次銷售或收服務費就要加5%的GST。不過註冊了GST號碼後,企業進貨、租房等所付出的GST可以退回。

加拿大各省有不同稅率的省銷售稅﹙PST﹚,從0至8%不等。無論企業營業額多寡,公司需申請PST號碼,向客戶徵收PST。

省份

稅率(%)

與聯邦稅合計稅率(%)

備註

(摘自維基百科)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7

12

從2010年7月1日起實施合併銷售稅,但由於該省選民在2011年公投中通過廢除新制,該省政府已於2013年恢復舊制。

艾伯

塔省

0

5

艾伯塔省不設省銷售稅,但酒店等旅客住宿設施的房租則收取4%稅項。

薩克其萬省

5

10

薩省另設一項稅率為10%的酒精銷售稅。在餐廳用膳時喝酒的話,此稅只適用於帳單上的酒精飲品。

曼尼托巴省

8

13

省稅從7%提升到8%,2013年7月1日起開始實行。

安大

略省

8

13

合併銷售稅從2010年7月1日起開始實行。

魁北

克省

9.5  (名義)
9.975(實際)

14.5  (名義)
14.975(實際)

省銷售稅稅率名義上為9.5%,但以貨品和服務原價計算的5%聯邦貨勞稅稅額亦在應課省銷售稅之列(即稅上稅),因此實際省銷售稅稅率為9.975%。

愛德華王子島

10   (名義)
10.5
 (實際)

15   (名義)

15.5  (實際)

省銷售稅稅率名義上為10%,但以貨品和服務原價計算的5%聯邦貨勞稅稅額亦在應課省銷售稅之列(即稅上稅),因此實際省銷售稅稅率為10.5%。

2、公司所得稅

公司所得稅分為聯邦所得稅和省(或者地區)所得稅:

聯邦企業所得稅:

基本稅率是應稅收入的38%,聯邦稅收減免後為28%,一般減稅後,淨稅率為15%。

對於加拿大控股私營小型微利企業,淨稅率為10%。

注:加拿大控股私營企業(CCPC)是指未被上市企業或非居民企業或兩者共同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控股的加拿大私營企業。

省或地區稅率:

一般來說,省和地區有兩種所得稅稅率:較低稅率和較高稅率。

較低的稅率適用於符合聯邦小企業扣除額的收入。較高的稅率適用於所有其他收入。

3、個人所得稅(居民、非居民)

居民個人:

加拿大的所得稅由聯邦政府和各省或地區政府徵收。加拿大居民必須根據其在世界各國所獲得的收入繳納所得稅。非加拿大居民只要有來自加拿大的以下收入或收益,都要在加拿大納稅。加拿大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分為四類:即薪酬收入、生意收入、投資收入和資本收益。聯邦個人所得稅實行超額累進稅率,納稅人收入愈高,稅率也愈高。

2019年的聯邦稅率:

$47,630 或以下15%

高於$47,630 至$95,259 部分 20.5%

高於$95,259至$147,667 部分 26%

高於$147,667至$210,371部分29%

高於$210,371部分33%

2019年的省或者地區稅率:

非居民個人:

非居民個人來源於加拿大的非經營性投資收入,通常由加拿大的支付方按收入總額的25%(加拿大與某些國家另有約定的除外)扣繳稅款。

報稅及抵免扣除:

加拿大執行的是“自動申報”( Self-assessed ) 報稅制度,納稅人有責任向稅務局申報所有收入,並自行計算稅款。納稅人有責任保留財務及稅務資料六年,以備稅務局隨時要求審查。

在計算加拿大稅款的時候,可以有多達數十項的稅收抵免項目,比如“個人基本抵免額”,2019年為12,069加元;另外還有“年長者抵免額、配偶或同居伴侶抵免、合格的被撫養人抵免”等等。

另外,加拿大有諸多的稅前扣除項,比如托兒費、商業投資損失、搬遷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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