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他 Malta
馬爾他歐盟黃金簽證及護照
歐盟黃金簽證
近幾年來,多個歐洲國家推出了黃金簽證計畫。申請者只要投資符合規靜的房產或金融投資或創造就業機會之後,就可以獲發居留簽證。
類歐盟”黃金簽證”
緣起:近幾年來,多個歐洲國家推出了黃金簽證計劃。申請者只要投資符合規定的房產或金融投資或創造就業機會之後,就可以獲發居留簽證,其更大的優點在於申請者在當地短暫居住就可以獲取簽證,更重要的是可經由這簽證計劃而獲得該國永久居留證,進而獲得公民身分,從此就可免簽發申根簽證就可自由進出歐盟各國。“無須定居”也就不需要為該國以外的財產或收入繳稅。居留簽證獲批以後,只要申請人不斷續簽,就有權在那個國家無限期居住,他的家屬也往往可以一起享受這個待遇。
國名 |
葡萄牙 |
馬爾他 |
西班牙 |
保加利亞 |
簽證名稱 |
Golden Residence Permit |
Global Residence Program(GPP) |
Golden Residence Permit |
Long Term Residence visa |
項目起始 |
2012 年 10 月 8 日生效 |
2015 年 8 MRVD |
2013 年 9 月 30 |
2014 年 6 月外國人法 |
申請方式 |
€50 萬以上買房產 , 或€100 能創造 10 個就業機會 |
€32 萬 買 房 產 €27 萬買南部房產(5 年) 或 €1.2 萬最低年租金 |
€50 萬買不動產 €100 萬 投 資 公 司 €10-15 萬房產(非營利) |
投資100萬BGN |
可申請家庭成員 |
夫妻 + 18 歲以下之兒童 |
18 歲以上可單獨辦 18 歲以下的子女 18~26歲的未婚子女主申請人之父母及祖父母 |
夫妻 +18 歲以下之兒童可含 : 父母、祖父母第三代 |
夫妻+未滿18歲兒女 +滿18歲子女 (沒有移民監) +父母(另有居住年之規定) |
拿 PR 移民監 |
第一年住 7 天 第二年後每二年住 14 天 5 年拿 PR |
6不容易取得護照 年住 4 年取得 PR) ( |
5 年每年住半年 5 年後申請永久居留非營利居留、每年住半年、不能工作 |
1 與擁有永居權的公民結婚並在保加利亞連續居留 5 年以上者或 2 投資 100 萬 BGN( 免移民監) |
拿護照 |
第 6 年拿護照 |
直接捐款; 主申請 €65 萬 (4 個月取得) 配偶、未婚子女每人€2.5 萬 |
10 年後拿護照 |
1 取 得 永 居 權後,連續住滿 5 年就可申請公民或 2 取得永居權 1 年後,將投資額提高到200萬BGN,就可取得護照 |
備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申請時以各國政府所公布之資訊為主。移民代辦費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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